【訟費保證】華懋慈善基金指控龔如心遺產管理人上訴 基金須付訟費保證金揭現金流僅餘2.2萬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11/12 16:33

最後更新: 2021/11/12 19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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龔仁心。(資料圖片)

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,質疑龔如心遺產管理人收費過高,其中指控遺產管理人羅兵咸永道抬高收費予中間人劉子邦,羅兵咸永道及劉早前申請剔除部份指控獲批,基金不服提出上訴,被對方要求支付訟費保證金,上訴庭今(12日)頒下書面判決。上訴庭指基金欠債逾5,043萬,另涉欠付官司訟費9,285萬,現金流僅餘2.2萬元。上訴庭基於基金財政拮据,加上上訴勝訴不高,故頒令基金須支付訟費保證金90萬元,另須就此申請支付訟費20萬元。
 
原告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;答辯人陳偉棠、黃德偉、莊日杰及劉子邦,陳、黃及莊為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,為龔如心遺產管理人,劉是促成羅兵咸永道成為遺產管理人的中間人。
 
原告早前入稟指控羅兵咸永道抬高遺產管理費10%,支付予中間人劉子邦等指控,答辯一方質疑指控欠缺文件等理據支持,向高院申請剔除部份指控獲批。原告就此提出上訴,答辯一方則要求原告支付訟費保證金,雙方早前透過書面作出申請。
 
上訴庭今於判詞中指,根據基金截至2019年12月底的財務報告,基金欠債共逾5,043萬,現金流僅餘2.2萬,加上仍被追討中的官司訟費為9,285萬,一但基金被成功追討,基金負債將增至至少逾1.43億元。上訴庭指雖然根據2019年度財務報告顯示,基金就官司訟費可獲逾2,839萬,惟有關項目卻未被列入資產中,因此能否收回仍成疑。
 
此外,法官早前就剔除申請頒令基金須支付逾365萬訟費,基金認為費用過高,至今仍未支付。基金強調財政並不拮据,基於多年來獲得第三者捐款,惟核數師指出並沒有任何證據支持其說法,基金亦從沒有披露捐款者身分、金額或捐款因由等。上訴庭指即使基金稱捐款者要求隱名,不明白其他細節為何不能披露。
 
上訴庭續考慮到原告上訴理據,包括處理剔除指控的法官曾處理陳振聰案表現偏頗,並於作出剔除部份指控犯錯。上訴庭認為上訴勝訴不高,故裁定基金須支付訟費保證金。
 
上訴庭裁定基金須於21天內支付90萬元訟費保證金,另須就本申請支付20萬訟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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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記者:林育慧